根據連云港市工投集團關于資產租賃相關文件要求及本公司淡水養殖池塘實際情況,經灌西投資公司池塘租賃領導小組研究,報請集團公司同意,現對下述養殖池塘對外公開競租。
一、競租池塘號段劃分、位置、面積、競租底價
序號 | 位置 | 競租號段 | 池塘編號 | 測繪編號 | 池塘面積(畝) | 號段面積(畝) | 競租底價(元/畝) | 備注 |
1 | 西旺北片區 | 1 | 1 | 704 | 106 | 106 | 1800 | |
2 | 2 | 2 | 705 | 99 | 99 | 1800.8 | ||
3 | 3 | 3 | 706 | 137 | 137 | 1800 | ||
4 | 4 | 4 | 707 | 155 | 268 | 1800 | ||
5 | 5 | 708 | 113 | 1800 | ||||
6 | 5 | 6 | 709 | 181 | 278 | 1800 | ||
7 | 12 | 694 | 97 | |||||
8 | 6 | 17 | 683 | 93 | 93 | 1800 | ||
合計 | 981 | 981 |
二、池塘用途
用于淡水養殖,未經灌西投資公司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池塘的用途。
三、租賃期限及繳款方式
1、租賃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視同1個整年度)。
2、繳款方式:
按本公告第十二條池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繳納約定執行。
四、公告期限
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17時止。
五、報名人條件
報名人為企業法人、依法登記的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企業或自然人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池塘競租: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
2、被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的法人企業或自然人。
3、與灌西投資公司(含南翼、宵洋、原西旺公司)、日曬制鹽公司發生過法律訴訟且敗訴的或正在訴訟的法人企業或自然人(含共同利益人)。
4、灌西投資公司(含南翼、宵洋、原西旺公司)、日曬制鹽公司在崗職工、以及按正常程序辦理內退手續且未達到正式退休年齡的管理人員。
5、與我公司有過租賃關系且存在欠費;或拒不配合我公司相關項目推進、不服從現場管理及資產移交等工作,存在故意阻撓、干擾我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等嚴重違約的法人企業或自然人。
6、對截止2026年度合同期內承租面積超過500畝的承租主體。
7、報名人為自然人的,其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
8、夫妻雙方及子女不允許同時報名。
六、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17時止;
2.報名地點:灌西投資公司機關
3.報名聯系人: 張先生、顏先生
4.聯系電話:15251207705、15051164588
5.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自然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征信證明一份;企業法人攜帶營業執照(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人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報名。
灌西投資公司池塘租賃領導小組對報名方進行資格審查,2026年3月23日12時前,對符合條件的報名方進行通知。
七、池塘競租保證金繳納及退還方式
1.池塘競租保證金按500元/畝收取,符合報名條件的法人企業或自然人于2026年3月24日16:00前(以入賬時間為準)將池塘競租保證金匯入灌西投資公司指定的如下銀行賬戶,繳款方和報名方必須一致,匯款賬號必須是報名方賬號。競租人過期繳納或不足額繳納池塘競租保證金,視為放棄競租權,不得參與本次競租。
收款單位: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
開 戶 行:江蘇灌云農村商業銀行臨港支行;
銀行帳號:3207233101201000017792
2.經公開競租后,競租方獲得池塘承租權的,其繳納的池塘競租保證金轉為池塘租金。競租方獲得承租權后放棄承租池塘的,池塘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3.未獲得池塘承租權的競租方,其繳納的池塘競租保證金在其辦理相關退款手續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八、提交報價單
符合條件的競租方憑我公司財務出具的競租保證金繳款收據,于2026年3月25日17時前提交報價單(報價單交報名處),報價單需按出租方提供的報價單格式填寫,并進行密封報送,出租方對競租方上交的密封報價單進行統一封存保管。
九、競租時間及地點
1.競租開始時間:2026年3月26日9時(如遇特殊情況,競租時間另行通知)。
2.競租地點:灌西投資公司后勤服務中心三樓會議室(如遇特殊情況,競租地點另行通知)。
十、競租流程
1.競租開始后,出租方對競租方提交的報價單進行現場拆封并宣讀各競租方報價,以最高價者獲得池塘承租權。如遇報價相同的,進行二次報價,報價不得低于前次報價,以此類推,直至確定池塘承租方;
2.競租方報價低于池塘租金底價的,視為無效報價,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3.競租方提交報價單后,未按時到達現場參加池塘競租的,視為放棄競租權,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4.獲得池塘承租權的承租方若當場放棄承租權,可轉為第二順序方承租,若第二順序方放棄池塘承租權,可轉為第三順序方,以此類推,但無效報價除外。凡放棄承租權的承租方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5.本次競租只有一個競租方的,以池塘競租底價上浮5%與本人報價相比,按最高價作為池塘租賃價格,取得承租權。
6.池塘競租結束后,出租方將競租結果對外進行公示,待公示期滿后,對無爭議的承租方發出《池塘租賃通知單》。
7.未能確定承租方的池塘,由灌西投資公司另行對外租賃。
十一、池塘租賃價格
池塘租賃價格按其獲得承租權的競租方確認的價格執行。
十二、池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繳納
1.承租方繳納的池塘競租保證金轉為池塘租金,余下的首年度池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按池塘租賃合同租金總額9%繳納)在收到出租方下發的《池塘租賃通知單》后5個工作日內繳清,并簽訂池塘租賃合同。逾期繳納視同承租方放棄承租權,池塘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2.其余年度租金須于上一年度11月20日前繳清。
十三、特別約定
1.每位競租人在此次競租中可以報名多個號段,本次競租按號段順序依次進行,若競租人獲得競租號段租賃權累計面積超過500畝,不得再參與剩余號段的競租,其剩余號段的報價自動作廢。
2.獲得承租權后拒絕與灌西投資公司簽訂池塘租賃合同或以池塘現狀和條件等理由少交或又不認可池塘租賃價格的,池塘由我公司另行對外租賃,其繳納的池塘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3.承租期間,因政府統一規劃、項目建設等需要征用承租方的池塘,承租方必須服從,合同終止履行;承租方不得因此對出租方或政府提出合同約定及政策外的補償。
4.承租方在承租池塘經營期間,未經書面同意,不得將池塘擅自轉租給第三方;經出租方同意后才能變更合同主體。
5.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區域內搭建固定建筑物。
6.承租方在承租池塘經營期間,確保池塘等生產生活設施的完好,不得改變池塘結構,負責池塘的日常維護。
7.承租方在承租養殖期間,要安排好養殖品種,確保養殖產品在承租合同期滿前及時起捕,清池交塘。否則,一切損失及責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8.因干旱、暴雨、局地高溫等自然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影響,由承租方自行承擔養殖損失。
9.承租方需承諾在租賃期間遵守出租方對池塘及周邊區域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環境保護、安全管理、設施維護等方面的要求,不得從事違法違規或損害出租方權益及公共利益的活動。
十四、相關規定
1.池塘競租會場由我公司指派工作人員負責維持秩序,競租自然人攜帶繳款收據和本人身份證依次進入競租會場;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到達現玚的,被委托人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依次進入競租會場。謝絕非工作人員和未參加池塘競租人員入場;
2.參加池塘競租人員擾亂池塘競租會場或有惡意串通報價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參加池塘競租資格;
3.競租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競租人員必須服從場內工作人員管理。對有違反會場紀律者,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的,取消其參加池塘競租資格。
十五、風險提示
競租方參加池塘競租前,需要實地對所報競租池塘的現有供電、供排水、交通、環境等基礎配套設施及相關條件進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認可,自愿承擔由此帶來的租賃經營風險。競租方獲得池塘租賃權后,不得以對租賃的池塘現狀不了解等理由放棄池塘承租權。否則,池塘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競租方獲得池塘租賃權后要配合投資公司進行清場。
十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終解釋權屬灌西投資公司池塘租賃領導小組。
附件1:池塘租賃合同
附件2:安全協議
附件3:安全告知書
連云港市工投集團灌西投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